《统规》对“运统1”自编组站出发及途中站摘挂后列车编组栏“站名 客车 货车 其他 合计 自重 载重 总重 换长”各栏的填记有何规定?

时间:2020-07-24 09:02:44 关键词:编组站,载重,自重

《统规》对“运统1”自编组站出发及途中站摘挂后列车编组栏“站名、客车、货车、其他、合计、自重、载重、总重、换长”各栏的填记有何规定?

答案解析

(1)站名:编组始发列车填记始发站名。列车在分界站或在运行途中的区段站更换本表时,填记更换站名。
(2)客车:填记客车(包括简易客车)的辆数。
(3)货车:分别部属车、企业自备车、合计三行填记。其重、空车为运用车的重车、空车辆数;非运用车为检修、代客、路用、企业自备及租用空车、局管空车等非运用车的合计辆数。
(4)守车:为实际守车数。
(5)其他:填记不属于客、货、守车范围的机械车辆、架桥机、起重机、无动力机车等的合计辆数。
(6)合计:为列车编组总辆数(不包括本务、重联产机及有动力附挂机车等)。
(7)自重:填记全列车(包括无动力机车)加总后的自重吨数(吨以下四舍五入)。
(8)载重:填记表内载重栏加总后的吨数。
(9)总重:填记本项自重加载重的总吨数。
(10)换长:填记全列车辆(包括无动力机车)加总后的换长。
(11)铁路篷布合计:为铁路篷布总张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