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可以作为“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”案件中的辅助证据的有()。

时间:2019-11-25 12:09:32 关键词:互联网,文化活动,经营性

下列可以作为“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”案件中的辅助证据的有()。

A.当事人网站服务器托管或者租赁合同、协议;

B.当事人开办网站的计划书、方案等相关资料或者相关经营票据材料;

C.当事人网站相关标识或者标注内容;

D.计算机电子数据的(远程)勘验笔录、相关视听资料。

答案解析

B